标题: |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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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| 11370300mb28347540/2024-5425180 | 文号: |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1-19 | 发布机构: |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|
一、政策标准
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(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)
二、享受条件
对招用毕业年度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下同)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。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三、办理依据
《关于印发〈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淄财社〔2019〕22号)
四、申请材料
1、《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》
2、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(单)
五、基本流程
(1)网上申请。通过“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”登录“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”申请。
(2)现场申报。向企业注册地镇人社所提出申请。
六、办理地点
用人单位所在镇人社所
七、办理时限
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(不含财政拨付时间)。
八、咨询电话
傅家镇:0533-2908727
南定镇:0533-6091266
沣水镇:0533-2082896